“三夏”正酣,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三名干警利用在外打工当事人回乡收种之机,顶烈日、冒炎热,近期多次深入田间麦场、农舍院落,使未解的纠纷得以化解。“端午”假日,他们对一起发还案件又予开庭审理并当庭组织双方调解,使当事人间的长达8年的对立情绪趋于缓和。
原告袁某诉被告刘某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02年就起诉来院,后历经再审、二审,发回重审。期间,原告多次上访,被告的态度也是极为消极,多次向其送达应诉手续,均躲而不见,后索性到外打工,近期得知其回乡收麦,为此民一庭利用此难得机会,驱车到达几十公里外的王坪乡椒沟村,对其送达开庭传票,并于2010年6月15日上午(端午节假期)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结束时已将近午时,此时干警们完全可以回家过节,但是考虑到庭审时原、被告的态度均有转变,此时如果再趁机组织调解,将使矛盾得到进一步的化解,便安排双方下午调解,经过了一个下午苦口婆心的调解,虽当即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原、被告的态度均在根本上缓和了许多,双方当事人亦被干警们放弃节假日、对工作认真、对案件负责的精神深深感动。
当干警们离开单位时,已是粽香飘飘,万家灯火。回家的路上,他们蓦然想起“去年的端午节,也是这样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