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省高院及本院相关规定,决定公开选定2017年度洛阳市两级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类、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评估、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专业备选机构。凡符合规定条件并自意接受本市两级法院司法委托业务的专业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机构的条件
凡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同意接受我院对外委托管理规定的机构均可报名。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材料到我院司法技术鉴定处报名,接受初审(详细情况登录洛阳法院网查询)。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联系人:吕振涛 电话:0379-63369321
三、审核发布
我院将结合报名情况通过书面审查、现场考察、查看业绩等形式择优选定备选机构,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1.关于公开选定2017年度洛阳市两级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的要求
2.入册申请表
3.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4.专业技术人员简历
/upload/file/20170831/20170831161149_54387.docx
/upload/file/20170831/20170831083506_90062.xlsx
/upload/file/20170831/20170831083522_21151.xlsx
/upload/file/20170831/20170831083542_809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