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孙某了,终于找到他了!”执行干警将正在开门的“老赖”孙某当场堵到屋内。
据悉, 2013年8月,孙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因孙某一直未偿还李某欠款,李某遂将孙某诉至栾川县法院。该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偿还李某本金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院对被执行人孙某名下财产逐个查询,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院说明情况,但孙某均不配合,躲避不见。
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孙某未果,后在与孙某的工友聊天中无意间得知,被执行人孙某在南阳市唐河县还有处老房子。于是,执行干警奔赴南阳,好不容易找到孙某的家,但大门紧闭,无人回应。后来执行干警发现尚君宇发现孙某家中的院子十分干净,遂推测孙某会回家。于是执行干警蹲守在孙某家处,晚上十点左右一身影出现,经过辨识该人就是孙某,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将其成功“堵”在屋里。
“我就是为了躲避你们,才跑到这里住,还要早出晚归,害怕别人发现我,想着再过两天就去南方打工了,没想到还是晚走一步,早知道就早走几天了。”孙某后悔道。
“不要心存侥幸了,无论你跑到哪里,我们都会把你找到,履行的义务是赖不掉的。”执行局副局长原红敏纠正了孙某错误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