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无踪影 拍卖房产立现行

  发布时间:2017-09-14 15:39:14


    “法院可把我的钱执行回来了”,申请人锁某、庞某紧紧的抓住承办法官的手说道。

    据了解,2012年唐某、郭某因经商资金紧张,从锁某、庞某处借款22.5万元,后一直推脱不予偿还。后锁某、庞某诉至偃师市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郭某仍拒不履行。

    法院执行期间,唐某、郭某二人一直规避执行,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从来不与法院照面。经查询了解到,唐某在洛阳高档小区有房产一套,该院立即对该房产予以查封,但二人仍未露面。后该院准备依法拍卖该房产,在执行干警在其小区张贴腾房公告准备强制腾房予以评估拍卖期间,此时二人才慌慌张张来到法院,主动申请偿还欠款,经协商,二人一次性履行27.5万元。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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