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执行难,宜阳县法院大力推行失信告知制度,针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向人大、纪检委、文明办、组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送达被执行人失信告知书,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取、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等方面进行制裁或限制,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在对某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执行时,该企业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该院找到该企业董事长,将失信告知制度联动惩戒后果向他进行了通报,并晓以利害,结果该案得以顺利执行。一名公职人员欠款未还,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向相关单位送达被执行人失信告知书,三天时间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把38万元欠款全部还上,一起长达四年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