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洛龙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三年难结的积案,申请人特意送来一面锦旗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王某某诉张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院于2014年9月16日判决被告承担赔偿款77912.64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家中进行劝解,被执行人不仅不配合工作,到最后干脆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见此情形,执行干警随即将被执行人仅有的一个外地账户冻结、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按法律程序将其拘留,以期通过这些司法措施迫使被执行人给付赔偿款。然而,被执行人拘留结束后偷偷跑到外地打工,使得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经过多方努力,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外出打工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告之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若继续逃避执行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将余款交到法院,案件终获执结。
3年以来,洛龙区法院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执行干警李法官说:“法院的生效判决是躲不掉的,即使再过3年,我们也不会放弃努力。”看到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赔偿款,执行干警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