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法院真是我们民企的靠山啊,我代表我们公司向执行实施五组的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9月15日上午,申请人洛阳市某公司法人代表石某手持锦旗“执法到位,民企靠山”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洛阳市某公司申请执行石某、季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期间,因二人长期隐匿外地,并且屡次更换手机号码,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9月5日,经申请方提供执行线索,发现二被执行人现居住在西安省。得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展开行动,于6日一大早即奔赴西安,历经一天时间,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法院。询问期间,二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为由,拒绝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询问无果后依法将二人送至拘留所。在拘留所里,二被执行人经过一夜的面壁,回想起执行干警讲解的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怯于法律威严,主动要求和申请人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在被执行人9月14日全额给付完案款后,执行干警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依法送达给被拘留人和拘留所,使该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