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巡回审理相邻纠纷

  发布时间:2010-06-24 16:47:38




    6月13日,栾川县法院首次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到城关镇耕莘路居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5月24日,原告赵某以被告赵某某家院墙影响到采光为由将赵某某起诉至栾川县法院。当日,原告向受理该案的城关法庭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城关法庭于5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5月28日,被告赵某某以赵某家楼房影响其采光为由向城关法庭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决赵某拆除建在赵某某家南面的房屋。

    鉴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栾川县法院果断决定组成人民陪审团并且到案发地审理该案。该院从全县932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20人,并根据各成员是否应当回避、能否参加庭审等情况,最终确定9人组成人民陪审团。这9名成员来自教育、卫生、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庭审活动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十一点半。当地群众30多人参加旁听。栾川县《富栾之声》报社、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记者对该案的审理进行了公开报道。

    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团组织召开会议,会上每位成员都积极发表了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经讨论后,最终形成了人民陪审团意见。审判长表示,将充分结合人民陪审团意见,联合多方面力量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

    随后县电视台记者对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了采访,县公疗医院张医生说:“在县城,像原被告两家房子离得近而影响到采光的情况普遍存在,如果简单地判决谁输谁赢,社会效果不好,容易让其他人效仿。希望案件能调解成功,矛盾能得到真正化解。”城关中学陈老师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案件审理,而且是作为人民陪审团成员,能充分发表对案件的看法。法院专门倾听我们老百姓的声音,让我感觉到法院的工作变化很大,更加透明了,更加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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