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午12时7分,西工区法院执行法官武浩正在单位餐厅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后,把筷子一放对同事周嗣虎说,现在就走,被执行人刘某在新区,现在申请人已盯住。于是二人匆匆赶往目的地。
事情起因是,2011年初,刘某为洛阳某公司采购、安装仪器。在收到公司支付的货款9.5万元后,他并未采购,也未还款。公司方将其诉至西工区法院以调解结案。但是刘某未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刘某若人间蒸发一般,寻找不到。执行法官安排申请人留意刘某的蛛丝马迹,见到刘某后,随时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申请方在洛阳新区附近看到被执行人,随即拨打了执行法官的电话,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面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法官,刘某惊慌失措,无奈被拘传到执行局。在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后果后,刘某害怕被司法拘留,当场答应先拿出3万元现金,又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做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