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谐执行 力促“冤家”和解

  发布时间:2017-10-30 08:35:48


    10月26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经过耐心工作,促使一借款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化解一对“冤家”。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原本关系较好,因胡某借梁某的钱迟迟不予归还而引起纷争,梁某怒气难消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立即偿还借款。经法院判决,责令胡某偿还梁某借款人民币2100元,但胡某仍未履行。无奈,梁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杨某的欠款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家住农村,家庭生活困难,全家日常支出仅靠做小生意和种菜所得维持生活。对执行这样的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法官认为不能一味地靠强制措施来执行,不能“执行一案,冤家一对”,     而是应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深入到案件中,进入到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世界中,以法律的准绳来丈量双方的对与错,偏与正,对症下药。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使该案仅用七天的时间即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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