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两年了,我终于拿到自己的工资了。”申请执行人牛某握着洛龙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16年,牛某前往某动物园打工,工程结束后,动物园方以资金困难为由,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牛某于2017年将动物园告诉洛龙区法院。2017年5月份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动物园于2017年8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牛某工资款47300元。到了履行的最后期限该动物园却仍依资金紧张为由,拒绝支付。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该院执行干警通知动物园前来协商,动物园方虽然按照约定前来,但依然不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干警当机立断,依法冻结了动物园账户,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动物园的业务受到了影响,工作无法正常进展,迫于压力,动物园方委托代表前来法院洽谈,主动履行义务,支付了拖欠牛某的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