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中,宜阳县法院进一步穷尽各种手段,强化执行效能,确保广大农民工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并及时把执行款发放到农民手里。
2013年6月,康某在冯某承包的某社区水电安装工程工地干活,双方约定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冯某付给康某工资款10万元。冯某未及时给付该款并于2015年2月给康某出具证明一份。后康某多次讨要,冯某偿还3万元,下欠7万元一直未付。康某讨要无果后将冯某诉至宜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冯某从2015年4月起每月30日前给付康某1万元至付清之日止。康某再三讨要,冯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一直推诿,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冯某一直躲避,玩起失踪。执行人员一边耐心做冯某家属工作;一边采取措施,查控被执行人冯某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边协调冯某挂靠的公司了解工程结算情况,终于从该公司提取了冯某应结算的工程款7.6余元。12月1日上午,康某来到宜阳县法院,他万万没想到拖欠了四年多的工资这么快就拿到了,心情十分激动,脸上洋溢着笑容,连声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