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偃师市居民郭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西工区法院,以此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武浩的感谢。
2013年12月,经朋友介绍,郭某借给了袁某10万元,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到期后,袁某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郭某将袁某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承办执行法官武浩接到此案后,按规定“动作”对被执行人袁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进行查询,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6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并且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其他并没有太多的可供执行财产。但是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办案过程中,都是其母前来处理此事。被执行人去哪里了?经过与其母交流得知,其子患病在床,行动不便。
了解此情况后,武浩采取背对背工作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郭某被法官感动,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免去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当天付款,此案执结,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