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岗位谱华章 青春无悔铸和谐

——记嵩县法院田湖法庭审判员张来娃

  发布时间:2010-07-05 10:25:24



  

    张来娃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于1959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嵩县闫庄镇坡头村一个农民家庭,1986年调入嵩县法院,一直在田湖法庭工作。

    他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庭法官,默默无闻,扎根法庭二十四年如一日,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办理案件1200多件,调解率达到85%,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他舍小家为大家,忘我工作,足迹踏遍辖区五个乡镇113个行政村的每一片土地,和人民群众结下鱼水之情,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

    以庭为家 无私奉献

    24年来,他扎根基层,以庭为家,忠实履行审判职责,虽然法庭条件艰苦,但他从无怨言,与法庭结下不解之缘,与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

    20年前的法庭十分简陋,办公室是租用的三间民房,交通工具是自行车,那时道路不便,常常需要步行,外出办案几天回不了法庭,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就这样,他骑自行车或步行,踏遍了辖区5个乡镇的每一个行政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庭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由自行车换成摩托车,又由摩托车换成汽车,但他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地调查取证、开展巡回审判、注重调解的优良传统二十余年如一日。

    老张是个工作狂,他把工作的责任放得高于一切,从不因为个人或家庭问题耽误工作。老张出生于一个贫民家庭,妻子是个农民,三个子女都没有工作,家庭负担很重,全家以种地为生,仅他一个人的微薄工资补贴家用。农忙时节,他白天上班,晚上赶回去帮助妻子干活,从未请过一次假。

    2009年,他的大儿子在郑州打工期间不幸发生意外事故身亡,老张处理完后事就强忍丧子之痛到法庭上班,前后仅用了六天时间。一位当事人很心痛地对他说:“张法官,你歇几天再上班吧,我们的事再大也没有你的事大,案子晚办两天也不迟!”,领导和同志们都劝他休息一段时间,但他婉言谢绝,毅然投入到工作中。受他的精神所感动,有多起案件的当事人都非常配合调解,很尊重他的调解意见,很多矛盾非常尖锐的案件都顺利调解成功。

    1995年5月,他骑摩托车在办案途中发生车祸,造成骨盆粉碎性骨折,但他出院后拄着拐杖就开始上班,为此,他身体落下后遗症,但他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他患肾结石、右眼溃疡性角膜炎,但他总是挤节假日时间去看病,在家将中药熬成带到法庭,从未因此耽误过工作。

    24年来,他一直坚守在法庭岗位,默默无闻地忘我工作,从未因法庭条件艰苦而要求调动工作,也从未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在荣誉面前,他总是将荣誉让给别人,让年轻人踏着自己的肩膀进步。20多年来,他共事的庭长已换了五任,同庭共事的干警已有二十多位,都已调到院机关工作,只有老张任劳任怨,坚守在法庭岗位上。凡与他共过事的领导和同志们都说:“老张是个好同志,为人公道正派,办案是把好手!”。

    履职尽责 为民司法

    人民法庭处在最基层,受理的大部分案件是法律知识较为缺乏的农民之间的纠纷。农村群众之间的民事纠纷案情一般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农村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经济能力有限,法律知识比较缺乏,证据意识不强,因此在纠纷发生后往往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举证,总是依赖法官调查取证,依靠“公家”公正解决,如果不积极对他们进行指导举证,往往会因为当事人缺乏缺乏举证能力而败诉,这时当事人就会不服判决,就会对我们的办案方式产生疑问,就可能引发上访案件。因此,老张总是根据农村案件的实际和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及时指导当事人举证,积极深入调查取证,严格审核证据,以这种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确保公正办案。

    20多年来,他坚持巡回办案,注重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尽可能准确查明事实,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他踏遍了辖区5个乡镇的113个行政村的每一个村落,对去往各村庄的路径非常熟悉,对各处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了如指掌,成了法庭的活“字典”。同志们下乡办案都愿和他一路,有他当向导,少走了很多冤枉路,避免了“三同”办案;他到哪都有熟人,找人问事很方便,同志们省了很多心;基层村组干部和民调员都是他的“老朋友”,自然成了法庭的帮手,因此调处纠纷很顺利。

    他总是深入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平民法官”。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名法官,但称他“张法官”的人很少,对他最常听到的称呼是“来娃哥”,这亲切的称呼背后是深厚的群众基础,饱含的是群众对他的感情!

    农村的案件多发生在邻里之间、熟人之间,甚至骨肉亲情之间,矛盾能否妥善化解,事关家庭是否和睦,邻里是否和谐,社会能否稳定,如果不能深入耐心作思想工作,不懂得做群众工作,不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简单机械一判了之,往往会案结事不了,导致矛盾激化,甚至使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因此,他总是将调解作为处理纠纷的首选方式,尽可能通过调解消除积怨,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的社会效果。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他总结出了“亲情感化法”、“换位思考法”、“巧借外力法”、“舆论加压法”、“案例类比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调解每一起案件中,他总是做到用“心”调解,以真情感化当事人,以真情赢得当事人的理解配合,以真情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使一起起纠纷平和解决,一对对冤家握手言和,一个个家庭破镜重圆。

    他办理的田湖镇田湖村邢家两兄弟的宅基纠纷案件,弟兄俩因争宅基结下疙瘩,积怨很深,最后反目成仇,矛盾一触即发,为了彻底化解他们的矛盾,老张深入全面了解了案情,摸透了根源,分别背靠背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他从家庭伦理、血脉亲情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唤醒他们之间的那份久违的亲情,并先后五次登门劝说,实地勘验,提出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使兄弟俩忘弃前嫌,重归于好。

    在办理老太太王某诉贾某弟兄俩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已经年逾九旬,生活难以自理,二被告相互推拖,不愿尽赡养义务,引起群众义愤。老张接手该案后,为及时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立即作出先于执行裁定,要求二被告每人首先给老人拿出500元生活费和医疗费,但裁定作出后,原告的一个儿子以没有给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裁定,鉴于该被告的态度,老张及时请示领导,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制裁措施,通过惩教并举、多措并用,使当事人思想上受到了教育和感化,他们主动向老人真诚忏悔,最后,经老张认真调解,达成赡养协议,两个儿子将老人接回家中,轮流养活。

    24年来,老张以一颗赤子之心,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调处了上千起纠纷,调解率达到85%。与他共事的同事们和与他打过交道的律师只要提起法官老张,无不翘起大拇指称他“调解专家”!

    清正廉洁  心系百姓

    公正与清廉相辅相成,没有清廉就不可能做到公正。正是由于对法官职业的深刻感知,张来娃同志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着廉洁、奉公、守法,干干净净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保持住了一名法官高尚、纯洁、自尊的人格,真正做到了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在办案中,个别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托人找关系或给办案人员送礼物,对当事人的请吃送礼,他总是婉言谢绝,他常对一些当事人说:你请吃送礼,实际上是对我的不信任,是对法院和法律公正的不信任,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亵渎。面对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一些想通过请客送礼打赢官司的人知难而退,同时却赢得了更多当事人的认同和信任。20多年来,他共拒礼拒贿200多人次,价值达5万余元。

    2007年,他办理一起离婚案,原告梅某60多岁,属再婚,立案后的第二天,原告就冒着大雨跑了50里山路到老张家里,她拿出1000元现金,跪在地上哭诉自己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的情况,硬要把1000元钱塞给老张,并哀求着说:“这一千块钱是我买命的钱,请你收下想办法让我离婚,否则我就没命了”。老张说服老太太将钱收起,一边安慰老太太,一边给村干部联系,请村干部首先做好疏导工作。第二天一上班,老张就将梅老太太的案件向庭长作了汇报,当天就通知被告到庭,通过调查了解,查明被告确有暴力行为 ,双方感情却已破裂。老张首先对被告进行了严厉批评,后通过教育疏导,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当老太太用颤抖的双手接过离婚调解书时,激动地说:“张法官,感谢你救了我的命,如果离不成婚我真的不想活了,你是老百姓的好法官!”。

    如今,已年逾五旬的法官老张仍然乐观地坚守在人民法庭工作岗位上,他说:“法庭是我的第二个家,对这个家我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这个家工作一辈子我无怨无悔!”。他用朴素的语言和无私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法官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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