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各项考核指标始终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根据洛阳市所辖基层法院收结存统计(周通报),截止12月17日,该院诉讼案件收案2300件(含旧存70件),结案2056件,结案率为89.39%,结案率位于洛阳市所辖基层法院第一名。
一是研判到位,及早部署。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审判质效,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收结案动态,精准测算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增长率,结合案件审判特点和规律,年初提出审判工作进度表,对审判质效进行安排部署,即上半年结案率要保持在80%以上,7月至11月结案率要保持在85%以上,12月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
二是督促到位,强化讲评。该院每周一通过院内大电子屏幕通报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办案数量和结案率,通过法院工作群微信或电话提醒审判团队负责人及办案法官临近审限的案件,要求限时办结。每月一次案件质效讲评会议,重点讲评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质效状况及全院位次,找短板,补弱项,确保全院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常抓不懈。
三是考核到位,落实责任。该院审判管理局每月编发一期审判质效情况通报,对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的质效状况按照省市法院统一的标准进行业绩量化考核排位次,同时推出司法统计动态分析报告,及时分析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归纳新型案件的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方案,并对各审判团队和员额法官列出案件质效任务清单,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四是创新到位,简案快审。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该院认真落实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综合考虑案件类型、诉讼标的和事实争议大小等因素,认真研究制定适合该院实际的繁简案件分类标准,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推行简案快审、疑案精审。同时加大诉前调解案件工作力度,力争诉前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减轻立案登记制环境下法院和法官工作的压力,为高效审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