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党总支组织支部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发布时间:2017-12-25 15:37:45


    12月22日,洛宁县法院党总支组织机关五个支部和老干部支部、陈宋法庭支部、城郊法庭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修改完善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原文。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鸿臣在宣讲《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原文时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共11章55条,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鸿臣要求每个支部都要把组织党员学习新党章作为党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原原本本学习,长期坚持下去,时刻牢记“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规规矩矩做一名合格党员,在全体党员中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的热潮。

    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以来,该院党总支组织支部和党员先后通过收听阅读报刊、收看电视新闻、制作固定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宣讲“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原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演讲比赛等形式,使每个党员把自觉学习党章、执行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标准,不断查找差距和不足,全面谋划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新思路。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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