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洛阳两级法院共审执结涉军维权案件46件,诉前调解51件,回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军烈属和涉军案件当事人120余名,深入驻洛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和军营法律讲堂30余次,受众官兵达300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力支持国家国防和军队改革,妥善处理了一批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诉讼案件;走访军工企业,进行军民融合司法调研,为促进洛阳军民融合快速高质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017年,洛阳中院、偃师市法院、栾川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洛龙区法院李改飞、宜阳县法院杨小红被评为“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洛阳中院民二庭,黄兴东、赵越被省军区、省委政法委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