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刑一庭认真开展“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08 09:23:27


    自6月2日全省法院“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之后,我院刑一庭根据院党组的安排,立即在庭内开展了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

    针对赵作海案件的教训,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刑一庭办案法官们纷纷展开自查、互查,写出了学习、讨论的心得体会,并通过深刻反思、积极自查提出了个人办案的整改措施和改进审判工作的方法。大家一致认为,赵作海案件之所以会成为错案,固然有着种种客观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法院承办人员把关不严、责任心不强、司法理念陈旧。赵作海案件给法院司法公信造成巨大的影响,给赵作海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教训是十分惨痛的。

    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期间,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廷刚同志的带领下,中院三个刑庭的全体干警和16个基层法院的代表们共70余人又集中、分组进行了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经过这次讨论,刑一庭的法官们更新了司法理念,切实认识到贯彻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公正审判和独立审判,强化法官职业操守、审案责任意识和案件事实证据意识,建立健全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等把关制度和冤案错案预防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刑一庭全体同志决心通过错案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把自省自查活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认真开展好全市法院“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坚决杜绝冤案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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