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孟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上,由孟津县法院院长张国强提请的41名人民陪审员全票通过常委会表决并被任命。
此次选任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会同考察、研究筛选、院长提请、人大任命等程序进行,最终确定了姚志学等41名人民陪审员。这41名人民陪审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0名,占73.2%;两代表一委员20名,占48.8%;中共党员身份22名,占53.7%;非中共党员身份19名,占46.3%;基层群众21名,占51.2%;在职职工16人,占39%。同时,该院还注意吸收政府、纪委、工会、宗教、教育、卫生等机关的业务骨干,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区域分布的均衡性、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
下一步,该院将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能力,同时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协调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依法履职保障,并不断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和机制上的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