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法院:诉前财产保全 效果立竿见影

  发布时间:2018-01-15 09:17:23


    “还没起诉就拿到了欠款,你们法官不仅办事效率高,还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真是百姓的贴心人呐。”近日,孟津县法院成功通过诉前保全帮助申请人收回货款65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洛阳巨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聊城市宏昌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买卖一批货物。但被申请人不遵守信用,收到货后拒绝支付货款。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4日向孟津县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5万元或查封其相同等价的财产。该院受理后,迅速启动保全程序,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后,被申请人主动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承诺马上向申请人还款。几天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10月份以来,该院投资100余万元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建,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双服务”理念对诉讼服务模式进行重构,将鉴定、保全、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前移。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通过采取保全措施,快捷高效化解矛盾,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防止了判决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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