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为聋哑被告人请来“翻译官”

  发布时间:2010-07-12 10:56:22


    7月6日,汝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犯罪案件。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汝阳县法院特别邀请了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1位专业手语教师作现场同步翻译,并依法指定了一名律师为其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江某在2010年4月16日涉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江某又聋又哑,汝阳县法院决定聘请县特殊教育学校聋哑手语翻译教师姬庆霞为被告人提供翻译,并依法指定律师杨光立为其辩护。

    庭审中,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及时查明了案件事实真相,了解了被告人的诉讼意图,庭审活动认真细致、有条不紊。庭审最后,法官通过翻译老师和江某进行了说服教育。江某对自己所犯罪行非常后悔,表示今后一定自食其力,回报社会。整个庭审活动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彰显了法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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