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讼引导, 当事人选择特别程序快结案

  发布时间:2018-03-27 15:43:15


    3月26日,老城区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两份实现担保物权的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准许变卖、拍卖张某甲、张某乙所有的房产。两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一天半。

    申请人索某和申请人白某接到民事裁定书后感觉十分诧异,原本打算进行旷日持久的诉讼,仅仅不到两天时间就结束了,原来传说中的讼累也只是一个传说。索某收到裁定书后随即就到广告公司现场定制了一面锦旗,胶水还没有干就送到了吉明飞法官的办公室。另一个案件的申请人白某看到他人用送锦旗来表达这份激动,也赶紧委托丈夫去制作锦旗,被善良的袁玲玲法官劝阻,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开支。

    实现担保物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该程序规定审限30天,且一审终审,极大的提高了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效率,对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个2012年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增加的程序对很多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法律程序,不仅很少适用,甚至属于闻所未闻的范畴。老城区法院从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出发制定了《诉讼服务规程》,将诉讼引导从传统上的“便民性引导”升格为“利民性引导”,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实现常规的诉讼便利服务,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建议和帮助当事人选择最经济高效的诉讼程序。2017年年底到现在,老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实现了9个案件的当事人成功从习惯性选择普通程序转向选择更利于当事人的特别程序,受到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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