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初进法院;
十年后,为人父母。
不变的是一颗追求法治的心,
不变的是为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的责任……
十年来,司法担当,不忘初心;
十年来,风雨无惧,砥砺前行;
我愿以法律的温度,温暖青少年的善良之心,呵护他们一生的成长……
“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现在由被告人最后陈述……”
“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调查了本案的事实……”
“现在宣判……”
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模拟法庭了,但是每一次都像第一次。
在东升二中参加模拟法庭的情景,让我不禁想到我第一次站上审判台的时候……
一如往昔,满怀激动,期望通过自己居中裁判,让公平正义传播社会正能量;期望通过情景模拟,让青少年们能懂法、知法、守法、用法。
与法治教育课不同的是,校园伤害案模拟庭审,让几名同学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司法警察,被告人、律师等,营造法治代入感,让同学们近距离感知法律的温度,接受法治教育的“洗礼”。
重视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因为十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使我看到很多被告人并非天生的“坏小孩”,而是家庭、社会等多重因素,把懵懵懂懂的他们推到了犯罪边缘,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也酿成了许多家庭悲剧。
2015年10月4日,沈某和王某因琐事在校园内发生争执,两人不欢而散。当晚沈某回到学校寝室休息。王某向同学谢某说到:“自己很生气!要去打沈某出气。”遂与谢某一起到沈某寝室内,与沈某发生厮打,谢某将二人劝开。后王某不肯罢休到楼梯间拿一把拖把再次来到该寝室,王某持拖把打沈某未果,二人又扭打在一起,沈某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刀子刺中王某的大腿。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6月26日,某中学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牛某分别在各自家中上网玩某网络游戏,因为换装备,比较谁更厉害,二人发生对骂,互不服气,并约定出去“说事”。之后,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牛某到达约定地点。牛某和杨某就游戏装备谁更厉害发生争执,杨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牛某胸部捅了一刀。牛某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被送到医院时已死亡。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12月28日,学生田某跟随偶然认识的社会青年冯某去抢钱,在一涵洞口持刀抢放学学生的钱,冯某等人持刀威胁,田某负责搜身,虽然只抢了几十元钱,最后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经调查了解,田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平时由爷爷奶奶在家照顾生活,长期得不到父母的正确引导、教育和关爱。
……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年来,这样走上不归路的迷途青少年还有很多……
遇到过缺乏法律知识,不学法、不懂法、没有敬畏、自控能力差的学生;看见过家庭结构不健全,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性格孤僻、自卑、恐惧、内向的留守儿童;也有过学校重文化教育,轻法治教育,学生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
一起起鲜活的案例,一桩桩亲眼看到的事情,让我更加坚定了在少审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也坚定了要把青少年普法工作做在平时的决心。
每次送法进校园,无论是在小学还是中学,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每当看到一张张求知的脸,有了满意的笑容时,我的内心也是欣慰的。
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举办了100余场送法进校园活动,发放普法口袋书,将《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的部分向同学们讲解。
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结合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犯罪等在青少年中高发案件的诱因及预防措施,以法析案、以案释法,10余万中小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共同成立了洛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齐抓共管,共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普法漫画书里都是插图,一看都能看懂,我们同学都很喜欢看。书里给我们传授的一些知识,我们比较容易理解,不像有些书写得比较复杂,我们看不太明白……”手捧普法漫画书的学生苏某说。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十年少审之路,使我更加坚定!
十年少审之路,让我充满信心!
在少审工作的路上,我愿披荆斩棘,春风化雨,为青少年除去阴霾,让法治阳光照耀他们的花季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