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针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呈现且复杂化程度日益增强的特点,积极拓宽家事审判平台,探讨多方参与综合协调、多元化解和修复家庭关系的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新格局,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取得良好效果。
洛宁县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拓宽了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家事审判综合协调平台。一是社会调查协调平台。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建设,利用乡村民调组织、妇联组织覆盖面广的优势,针对不同案件的需求,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家事审判专门事项的调查和汇总,形成信息量大、直观具体的可供参考的调查报告。二是矛盾解决协调平台。许多经过大量调解工作形成具体调解方案的案件,比如子女就业就学问题、老人的“五保户”、“低保户”待遇等问题需要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协调才能有效解决。三是宣传教育协调平台。法院联合教育部门、工信部门、民政部门,积极构建驻村法官、驻企法官、拥军法官等工作平台,开展法制讲堂,推进家事道德风尚的宣传培育。四是援助协调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援助律师工作室,对家庭中的弱势群体进行诉讼指导,联合民政部门对经济困难的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救助。
在家事纠纷案件处理工作中,该院倡导多方合力形成“拳头”优势,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思路。既坚持“引进来”构建完善诉调对接中心,落实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制度;又主动“走出去”,与社会组织协调配合,积极打造以“家事心语调解工作室”为主体的家事工作平台,争取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同时,建立婚姻纠纷联动机制,与妇联、民政局合力化解家事纠纷,家事审判庭将案件预立案后,分流到各乡镇、村组民调、妇女组织,由民调员、妇联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当事人选择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再及时开庭审理进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