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车村法庭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受赞誉

  发布时间:2010-07-29 17:36:21


   “感谢法官冒着危险来为我们说事,我们听车村法庭法官的话,好好珍惜婚姻,从此不再离婚了!”2010年7月27日,原本打算离婚的灾民郭某在嵩县法院车村法庭白河巡回办案点激动地对办案法官说。当日,嵩县法院车村法庭干警面对通往白河乡崎岖的山道随时有山体滑坡、山石滚落的危险,一路上经过五次推车,步行近十余公里,历经4个小时赶到洪灾最严重的白河乡巡回办案点,在他们舍身工作、为民解忧的敬业精神感动下,当事人郭某和高某终于破镜重圆。

    7月23、24日,嵩县连续遭遇的持续强降雨天气,嵩南的车村镇、白河乡、木植街乡受灾十分严重,电力、通讯中断,道路被毁,大面积农田被淹,部分房屋倒塌,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身处灾区的车村法庭,在做好自防自救情况下,积极为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司法等服务。

    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系,了解灾情,听从指挥,参与灾后环境治理及社会稳控等工作。

    热心捐款,支援受灾群众,已经自发捐款1500元交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转交至灾民手中。

    在车村法庭、白河、木植街办案点临街显要位置悬挂“嵩县人民法院车村法庭抗洪救灾24小时法律服务联系卡”,要求法庭干警24小时轮流值班,保持电话畅通,不缺岗、不漏岗,随时对可能影响救灾及重建工作、群发性和敏感性纠纷进行义务调处。

    对当事人因洪涝灾害不能及时主张权利或不能按时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或延期审理。

    对法庭内的便民宿舍及便民餐厅进行消毒,重新购置米面、油盐酱醋等生活必须品,确保滞留当事人健康安全,暴雨过后车村法庭便民宿舍已经接待当事人5人次。

    加大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力度。结合实际,对于确需审理或参与调解的案件,克服一切困难,主动上门服务,尽量避免灾区的群众负担进一步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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