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联合公告“显威” 儿子替父还款

  发布时间:2018-05-14 08:59:09


    “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靳某的儿子,我是来替俺爹还钱的”

    5月11日上午,一名青年男子来到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连忙接待了他,并通知申请人董某来到法院。靳某儿子把筹借的50000元现金交付给申请人董某,并保证剩下的钱会如期还上,这一举动取得了董某的谅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被告靳某2016年3月3日向原告董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月利息2%,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董某将靳某诉至法院。该院审理后,判令被告靳某偿还董某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还了钱的靳某儿子感慨的说:“以前俺爹总给我说,我不还钱法院也没办法,自从前几天看到街道上张贴的《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才了解到法院这次是要动真格的,再不履行还款义务, 就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把钱还了,心里也舒坦了,以后我也不用为俺爹操心了。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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