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开发区法院以卷宗评查促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0-08-04 10:24:23


    为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写作,洛阳高新开发区法院在工作中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案件评查方式,把好案件质量关。

    把好案件评查归档关。凡属本院审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终结的案件,均需在报结案的次月15日前交付评查,评查合格的方可归档。

    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在接收案件卷宗后,主要评查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得当,案卷装订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文书中是否存在错、漏、别字,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

    把好案件质量公示关。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

    把好案件交流学习关。对评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院务会进行通报、讨论和学习,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办法,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有力地强化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从实行评查制度至今,共评查各类案件一千余起,其中优秀率达到24%,不合格案件为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