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日报》系列报道】孟津县法院:密织联动网 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23 11:37:23


    执行难,难在何处?从政法机关层面讲,人少案多的客观情况、“单打独斗”的机制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为更好地推进执行工作,孟津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健全执行联动网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部门联动、镇村配合、全民参与的执行工作机制,编织一张坚实的法网,强力出击,将联动执行落到实处,破解“执行难”。

    “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孟津县人民法院执结案件29件,执行到位金额87万元,拘留6人,以稳健的工作和严实的作风,朝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全力奋进。

    多方联动 构建综合执行格局

    五一前夕,“百日执行攻坚”开启大幕。而在此前,孟津县人民法院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积极破解“执行难”。

    “一定要将执行工作作为关乎全县45万人民群众民生问题的大事抓实抓好!一定要举全县之力攻克执行难!”2017年年初召开的孟津县百日执行会战动员大会,作出了这一庄严的承诺。

    随后,孟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全县平安建设一项创新性工作进行部署,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社会工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工程来抓。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孟津县人民法院联合各乡镇、村和公安、检察、税务、工商、金融、国土、住建、房产、车辆管理等部门,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纪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逐步建立起执行联动网络机制。

    孟津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工作者,参加重大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等活动,参与见证执行工作;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得益于执行联动网络机制,孟津县上下很快形成了街头巷尾热议执行、人人了解参与执行的良好局面,执行工作高潮迭起,捷报频传。

    全民参与 织密织牢执行网络

    “法官同志,您好!我已经把执行款汇过去了,赶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吧。”近日,一家交通能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发现自己无法乘坐飞机、动车出行,也无法入住高档酒店,工作、生活十分不便,便与孟津县法院取得联系,将8.2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破解‘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出击。”孟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说,孟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机关通力配合,对长期外逃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交公安机关协助监控;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追逃。

    孟津县人民法院还实现与全国4000家银行联网,实时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与公安、检察、国土、工商、税务、房产等相关部门联动,布下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去向信息、财产线索信息的“天罗地网”,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身份、财产信息的地毯式、无缝隙查询,有效缓解了财产查控难。

    孟津县各乡镇设立执行联络站,各村明确一名执行联络员,随时向法院报告相关被执行人人员动向和财产状况信息,教育、引导被执行人和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村里有人找、乡镇有人管的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常态化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营造声势 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法官,我是来替俺爹还钱的。”近日,看到街道上张贴的《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后,被执行人靳某的儿子来到孟津县人民法院,把筹借的5万元现金交付申请执行人董某,并保证剩下的钱会如期还上,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孟津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组织干警在全县主要街道口、小区、公园、乡镇等人流量大、人口密集的地方积极张贴、发放;利用户外LED大屏幕,每天定时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让“老赖”在全县人民面前“露脸曝光”,形成执行高压态势。

    此外,孟津县人民法院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公布执行信息,报道重大执行活动进展;充分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传播,每日在孟津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执行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老赖”大头贴等,营造浓厚的执行攻坚氛围。

    为解决“公职老赖”执行难问题,孟津县要求涉“公职老赖”的单位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还款法律义务,对拒不执行人员,协调县组织部门对其采取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交流直至开除公职等多种措施;同时,将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如有失信行为,人员所在单位综治考评时将给予否决。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再难,我们也要迎难而上,依法加大对‘老赖’的打击、惩戒和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促使他们主动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维护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张国强说。

责任编辑:王博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