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系列报道】栾川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18-05-25 09:11:54


    连日来,洛阳市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按照“百日执行攻坚行动”确立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部署,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利用早晨、晚上以及周末、节日等时间段加班开展工作,加大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暴力抗法的“老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逃避义务竟躲进红薯窖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5月7日10时,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陈某的电话,称在某乡镇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指挥中心立即联系案件承办人,并通过指挥平台向正在其他乡镇执行的执行干警发出指令,让他们火速赶赴某乡镇进行协助。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刘某藏身自家的红薯窖里,最后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后进行了批评教育,反复对其讲解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作出对其依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加大恢复执行案件力度提高申请人满意度

    5月10日下午,申请人周某的妻子王某来到该院领走了6万元执行款,逢人便夸赞该院执行力度大,在短时间内就将案件执结,非常感谢执行干警。原来,周某申请执行焦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2万元。2017年,该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焦某银行存款6000元后,通过约谈方式将被执行人焦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调查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表示认可,但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该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3月27日,申请人周某以被执行人在外打工有存款并且准备在县城买房为由,申请对该起案件恢复执行,该院审查后决定恢复执行。5月8日,执行干警在县城八一路某小区找到了焦某,并将其带回询问。焦某却坚称没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干警询问焦某租房的房主,其承认焦某租其房屋,合同已签订,但钱还没付。该院在对焦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焦某仍然称没钱,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在拘留所待了两天一夜的焦某终于后悔了,急忙联系家属送钱。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该案顺利执结。

    结合“老赖”集中曝光宣传月活动,该院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让“老赖”无处遁形。该院除了印制500余份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公告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张贴外,还针对长期失联的“老赖”发布悬赏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在县城繁华街道对失信“老赖”集中曝光,并借助电视台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执结了一批案件。从5月1日开始,该院共组织夜间行动5次、凌晨行动7次,带回被执行人18人,7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对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划拨银行存款62万元,查封车辆6辆,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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