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履行义务,这在执行难的大环境下实属难得。
张某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殷某和聂某9千余元,执行干警依法分别向被执行人聂某和殷某(公告送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二人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经过一番周折仅通知到了被执行人聂某来到法院,干警劝说聂某早日履行赔偿义务,耐心地给他讲解法律规定,并告知其若坚持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甚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聂某不仅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还主动承担了被执行人殷某的那部分赔偿义务。正是执行干警们用耐心、细致、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才使案件在不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不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况下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