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市西工区法院,说起“老季”无人不晓。“老季”名叫季雪松,1977年出生的他,年龄不大,却被众人称为“老季”,原因有二,一是从事执行工作时间最长,2003年进入执行队伍后一直没有挪过窝,一干就是15年;二是“老季”办案总能找到打开案件之锁的钥匙,可谓技艺高超,故被尊称为“老季”。
15年来,“老季”究竟办了多少起执行案件,他自己也记不清。在“老季”的记忆中,他既办过3000万元标的大案,也办过几百元的小案。“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又有一起难以执行的案件,在他的执着和努力下成功结案。
刘某是洛宁县人,技校毕业后,便跟着同乡在洛阳市制作广告牌。2015年春天,刘某在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造成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其父刘老汉被这个突发的事故吓坏了,其母长期卧病在床。然而出事后,老板李某却怎么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刘老汉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见踪影,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承办人是“老季”。
为了寻找李某,“老季”先后3次到其洛宁家中,最后一次他佯装成李某的朋友,终于打听到李某现在某村附近居住。“老季”决定与申请人一起寻找这名“老赖”。由于某村是城乡接合部,“老季”多次守候仍没有发现李某。某日,申请人提供消息说李某已回到某村。时值酷暑,“老季”在村口从中午守至下午,仍没看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身影,“老季”不甘心,他吃碗凉皮,买了张凉席,继续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19时许,李某从村口出来,“老季”遂将其逮个正着。“老季”了解到,李某的女儿在西安一所私立高校上学,学费昂贵,于是认定李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谁知,李某被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义务。这下“老季”急了,他将材料准备齐,来到拘留所,告诉李某欲以拒执罪对他的案件进行移送。在法律的威慑力下,李某最终将16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刘老汉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得泪流满面。
“老季”的同事很熟悉他的“与时俱进”,每次外出办案和空闲时间,“老季”都会利用手机学习法律知识。他下载了法律软件,订阅多个公众号,从中学习涉及执行的法律知识。近日,该院召开庭务会,会商一起案件。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被执行人是一家公司,但是通过查询,该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公司也是人去楼空。细心的“老季”发现该公司是一人公司,根据2016年1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可以追加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追加后,果不其然,该被执行人名下有大额存款,法院很快划拨后使案件很快执结。
15年来,“老季”如老黄牛般耕耘在执行这片土地上,问他收获什么,他说:“不论案件是否执结,能听到申请人发自肺腑的感谢,就是最开心的。”问他有什么“秘籍”,他说:“在每一个案件中,你把自己当成申请人就够了。”这,正是“老季”的执行之“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