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洛阳法院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1 09:27:49


    根据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洛阳法院于5月16日——6月15日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采取设置法律咨询台、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工厂,微信直播、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宜阳县法院

    宜阳县法院开展“远离非法集资  珍惜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闹市区设立法律咨询台,安排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以案说法,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官进社区、校园、乡村开展宣讲活动。活动期间,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张。

    孟津县法院

    孟津县法院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LED大屏幕、现场宣传等途径向社会宣传,该院院长张国强带领相关人员现场向群众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同时,该院还邀请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有关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此次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洛龙区法院

    洛龙区法院在商业活动发达、人口密集、客流量大的宝龙广场设立宣传区,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告知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深受群众欢迎。

    汝阳县法院

    汝阳县法院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率,针对商业活动发达的商户、群众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普法宣传。

    洛宁县法院

    洛宁县法院针对老年人、商业区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的人群和区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解读非法集资特征、形成过程、司法处置、打击防范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传单详解、现场解说、张贴海报等群众听得懂、看得清、能理解的方式进行宣传。

    嵩县法院、栾川县法院、涧西区法院、西工区法院、吉利区法院在商业区、办公区设立咨询台、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向社会群众发放传单等方式,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走向街头,面向大众进行广泛宣传。

    宜阳、孟津、洛宁等法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部署得当,有力的推动了宣传活动的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为全市法院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开了好头,树了榜样。

    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做好非法集资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将刑事打击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向社会彰显法院在打击非法集资刑事犯罪的决心和防范人民群众免受非法集资危害的爱心,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加分添彩。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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