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刑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一齐抓

  发布时间:2010-08-11 11:06:11


    结合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汝阳县人民法院以“质量效率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格对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和判决书原本进行审查。要求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庭审笔录进行严格把关,庭审结束核对笔录之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庭审笔录审阅后签名,合议庭成员对合议笔录、判决书原本进行审阅后署名。

    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深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求每名法官都要充分认识稳妥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案结事了”的重要意义和功能。对重大复杂以及矛盾尖锐等附带民事案件,实行全员参与调解,并及时沟通调解信息,制作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和全面推进量刑答辩制度,增加审判透明度和公平度。要求每起案件,都要全面推行量刑答辩制度,主动征求和充分重视被害人或其亲属对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建议,被告人、被害人都可以对量刑发表明确的意见。

    改变单纯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对有条件的案件都要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案情,做好案件的解惑答疑工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执较大的案件,以及故意伤害等案件,要求合议庭成员结合案件证据材料,深入案发现场,走访群众或案发地村民委员会,为和谐公正处理案件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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