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自从买了这个房子以后我都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终于放心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平时忙,我帮你们把办公室打扫打扫,聊表心意……”近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杜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法官的办公室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并一再对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4年7月28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原告杜某将自己位于孟津县朝阳镇煤窑新村的个人宅院卖给了被告杨某,在得知不能办理房产、宅基地过户手续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买卖协议无效,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00元,并将房产证宅基证返还原告。法院审理后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无效,被告杨某将涉诉的房产证、宅基证返还给杜某,杜某退还杨某120000元及利息,并支付杨某房屋修理费用8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却拒不履行,杜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仔细了解案情,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至此该案执结。结案后,申请人杜某被该院执行局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主动帮忙打扫办公室卫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