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偃师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运用“网上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刑事案件。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庭审当天公诉人没有出现在审判庭里,而是出现在审判庭的液晶电视显示屏画面中,与法官“隔空对话”。
公诉人在偃师市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出庭,而审判员则在偃师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通过液晶电视屏幕、音视频采集播放设备组成的网络实时视频屏幕进行交流,庭审过程的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这不但缩短了庭审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提高了庭审效率,也为刑事安全提供了保障。
偃师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网上远程视频开庭为契机,结合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机制,推动远程视频开庭的标准化和常态化, 真正实现了让数据信号多跑腿,让审判质效有提升,让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