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三把剑”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7-13 15:20:48


    “‘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战役已经打响,前有压力,却无退路。法院执行干警必须以壮士断腕之心、抓铁有痕之势,坚定信念,攻克难关,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汝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刻,再次向执行干警作出动员。据了解,汝阳县法院利用“三把利剑”,在非常之时,以非常之举,向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最后总攻。

    “一把剑”

    多元发力,密织天网,形成执行合力

    一是善用合力。该院主动争取地方党委的支持,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大公约数”,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文明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1个部门先后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2018年6月7日,汝阳县委书记潘峰亲自到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督战执行攻坚。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格局。

    二是善寻新力。该院借助信息化手段,主动与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相关部门工作系统,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自动拦截。截至目前,该院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329万元,控制被执行人298人。

    三是善借外力。该院创新工作思路,与中国人保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引入“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拓展了在线查人找物途径,提高了财产变现能力。截至目前,通过“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该院已成功抓获25名失信被执行人,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05万余元。

    “二把剑”

    刀刃向内,强化管理,规范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立审执协作配合及执行案件办理部门内部指导与衔接的相关制度办法,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相脱节,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进一步运用立前调解、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有效提高执行工作质效。2018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较同期缩短25天。

    二是强化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案件的管理,严格执行案件“终本”结案条件,认真做好“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前置审查,对“终本”案件建立台账,按照有无可供执行财产归类管理。

    三是完善和确立执行案件转破产的审查办理机制,理顺符合执转破案件出口,减少执行积案压力。加快执行款项发放速度,每月核计执行款发放情况,对延期发放案件进行督查通报。

    “三把剑”

    挂图作战,精准发力,提升执行质效

    一是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彻底盘清执行案件底子,对于暂未执结的所有案件,明确责任团队和承办人,限定结案时间,制成任务分解表,在执行指挥中心公示,日结日销。动态反映每个执行团队收结案、采取执行措施、执行进度、执行质效指标等情况,便于院领导及执行部门掌握最新数据,跟进案件进度,合理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安排工作任务。

    二是专门制作执行攻坚作战图,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分布区域用不同的颜色予以标注,以区别失信被执行人的集中程度,便于整合力量,合理规划执行路线,分区分片打“歼灭战”。在临战状态和氛围下,全院执行干警厉兵秣马,枕戈待旦,掀起一场又一场执行风暴,攻克了一场又一场战役。

责任编辑:廖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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