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来调解 六百万案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8-07-27 08:33:43


    7月18日晚,涧西区法院顺利将一起涉案金额595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10月17日,原告洛阳某有限公司某支行诉被告洛阳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罗某旺、罗某菊、常某、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涧西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洛阳某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595余万元及利息、罚息;被告洛阳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罗某旺、罗某菊、常某、候某对上述判决所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洛阳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罗某旺、罗某菊、常某、候某共同承担。

    此后,因各被告均未按照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向原告履行还款,原告向涧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涧西区法院立案后,立即给各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同时还及时查找了各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当查询后得知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多时,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大,执行法官决定改变原本的工作思路,开始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鼓励双方互谅互让、用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经过多次调解,2018年7月18日,在涧西区法院执行局,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被执行人当场给申请人账户转入现金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直至还清为止,并自愿增加担保人一名,以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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