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很无奈 借款还需多谨慎

  发布时间:2018-08-01 10:32:38


    段某于2014底至2015年初陆续借给许某14万元,因到期后许某一直不还款,段某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许某归还段某借款及利息14余万元,因许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许某表示没有任何财产。随后法院将被执行人许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许某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各方面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许某才东拼西凑了2万余元交给了段某。同时执行干警通过调查被执行人许某,发现许某在法院判决后被查出患了重疾,一家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段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老城区法院可谓是穷尽执行措施,可这个家庭一贫如洗。

    执行干警耐心向段某释明案件的情况,解释“执行不能”的含义。最终,申请人认识到是自己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才使自己陷入了如此为难的境地,目前只能先让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到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由法院恢复执行了。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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