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伊川:光担保不还款? 强制执行立马和解

  发布时间:2018-08-01 10:34:50


    “又不是我欠的钱,凭啥把我给拘留了?你们应该去找王某…”在去法院的路上,作为担保人的杨某态度恶劣,不停对身边的执行法官嚷嚷着。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王某以还信用卡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张某借款10万元,因张某要求提供担保人,王某便找了朋友杨某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杨某碍于面子便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做了担保人。

    但是,等到杨某收到法院传票时才得知,好友王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起诉后,杨某和王某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杨某具有连带偿还责任。因判决生效后,两人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转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法官范新伟接到这个案件后,及时向两名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王某和杨某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王某主动到法院报告了自己的财产情况,并偿还了2万元,但无力偿还剩余欠款。但是杨某认为钱是王某花的,自己没有责任还款,不但拒绝报告财产,而且还开始和法院执行法官“躲猫猫”。

    经过执行信息指挥平台的信息查询,证实这个王某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作为连带担保责任人的杨某则名下有房有车,因杨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范法官遂按照法定程序将其车辆进行查封。

    7月30日上午,接知情人举报,执行干警在某棋牌室将杨某带至法院。在法院办公室,范法官仔细给杨某讲解法律文书所依据的法律依据以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是杨某一直声称“借的钱我一分钱都没用过,为什么要我来还钱?”范法官耐心对李某说:“借的钱虽然你没有花过,但是你作为成年人,签字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看杨某态度有所缓和,范法官拿出网络查询的财产状况,告知杨某如果他再不还款,他的车辆将会被拍卖以偿还债务,而在承担债务后,杨某还可以找到王某追偿,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听到此处,杨某终于有所触动,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微信转给申请人三万元,剩余款项一个月内付清。

    一起几经波折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成年人,担保需谨慎,要对自己的任何行为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切忌碍于情面草率签字、盲目担保,莫要等被诉至公堂才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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