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庭化纠纷 便捷高效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8-08-01 10:50:41


    “谢谢你们,旅途中发生这样的意外让我们这些外地人真不知道咋办?多亏有你们的帮助,让这糟心事儿快速圆满地解决了。”当事人临走前对栾川法院旅游法庭的干警再三表示感谢。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7月28日晚七点半,在栾川县重渡沟景区滑道处,郑州游客王某驾驶滑道车将前方郑州游客李某和张某驾驶的滑道车撞翻,导致李某、张某受伤,李某眼镜摔坏。事故发生后,重渡沟旅游警察大队对该案现场查看并组织调解,后协调无果。次日上午,事故当事人拨通了栾川法院旅游法庭热线电话请求处理。

    旅游法庭庭长刘红涛和书记员张国栋在接到电话后,二十分钟到达接待点见到事故当事人,查看当事人受伤状况,并由专人陪同受伤游客前往医院检查伤势,结合旅游警察处理情况和双方当事人保存的视频影像资料,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初步了解。

    随后,双方当事人来到栾川法院设置在旅工委的旅游巡回法庭开庭调解该案。调解过程中,刘红涛庭长向当事人耐心讲解侵权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游客自身利益出发,本着节约时间成本、妥善处理纠纷,不影响外出旅游心情的目标,对当事人悉心劝导。经过四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侵权方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即时履行,受害方得到相应赔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离开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对旅游法庭的工作充分认可,并表示感谢,对旅游法庭的工作效率和敬业态度表示钦佩。

    栾川法院旅游法庭坚持快速、便捷的原则,及时高效依法审理和化解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并及时与旅游部门衔接沟通,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完善调解、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旅游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公正地处理。据悉,自栾川第二届高速免费活动开展以来,旅游法庭共提供旅游法律咨询100余人次。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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