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5天的时间,你们就把钱发给我们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6位农民工从执行干警李向阳手中接过领款通知单,连声道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7月,吉某等16人受雇于杨某,到青海采摘枸杞,结束后杨某拖欠吉某等16人劳动报酬共计3.7万余元,16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将杨某诉至宜阳县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杨某一直未履行。宜阳县法院执行局8月4日予以立案。
“不能让农民工流汗再流泪,血汗钱必须尽快执行到位,这是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一点都不能耽误。”李向阳不仅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8月4日执行立案后,执行小组一方面快速办理各种手续,另一方面组织人力进行银行查控和实地走访,对杨某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详细调查。随后执行干警对杨某进行教育和释法,其仍拒不执行。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拘留所门口办理相关手续时,匆匆赶来的杨某家人将执行款送到。8月8日,宜阳县法院分别向16位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从立案到执结仅5天。
近年来,宜阳县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大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 建立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尽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