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当年10月,张某从宋某处借款一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2016年12月23日还清。借款到期后,宋某多次讨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洛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裁判文书义务,张某均以没钱为由推脱,甚至法院依次进行了银行账户查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项措施,也未能使张某还款。
7月末,拒不履行的张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立刻声称要出去凑钱。但走出法院后,张某居然将还款一事抛之脑后,依然我行我素。8月9日晚,狡猾的张某在县城某宾馆和朋友相聚时,被“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逮了个正着,并下发了拘留决定书。
“见到棺材才落泪”的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难逃执行法网,于夜里零点左右,足额缴纳了执行款。
洛宁法院执行法官说:“千辛万苦都不算什么,我们日夜兼程,就是为了让公平正义不只是在路上,而是能尽早照进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