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洛阳市老城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金某家中将其控制,准备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终于偿还了拖欠某银行的全部贷款及利息。
2018年2月洛阳某银行向老城区法院申请执行金某2.3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金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
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金某的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账户余额与执行标的差距很大,随即冻结了金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冻结的1万余元扣划后,被执行人金某称现在手头比较紧,一定会尽快筹钱归还,但之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金某,金某一直逃避执行。
8月15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某银行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金某现在自己家中,执行干警火速赶到金某家中将其控制。把金某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金某解释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得知再不偿还银行贷款会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慌了神,请求执行干警不要拘留她,马上联系人送钱过来。
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很快让人把执行款一分不少送了过来,申请人拿到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文中“老赖”仅指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