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省高院环境资源庭庭长邹波一行莅洛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洛阳中院民一庭庭长孙世良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遇到问题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
邹波针对目前法院机构改革的大形势下如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不单指污染类案件,还包括与土地、林地、草原、矿藏、水资源有关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二是要处理好法院机构改革与环资审判专业化的关系,以案由为抓手,以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提高审判质效;三是做好典型案例的选择,做到法与情的融合。新时代的审判要有新思路、新提法,要增强学习的能力,进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建设,案件办理要体现为大局服务,把审判工作融入国家各项改革举措之中。
洛阳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