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里,
小编见过不少,
开发商迟迟不能如期交房,
导致购房人权益受损的案例。
而最近,
小编却得知有这么一起执行案件,
购房人已装修入住一年多,
却坚持不缴清余款……
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看看,
这起案件的执行经过吧。
“宋某这两天一直在家呢,你们快来吧!”9月6日上午,洛宁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电话,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的宋某已回到家中。干警们立刻前往被执行人宋某家中,将其传唤至法院。
宋某于2012年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一套120余平米的房屋,先后给付初期购房款10.5万元。但2017年入住后,一直未将余款缴清。多次协商讨要未果后,该房地产公司向洛宁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宋某付清所欠的房款242592元及中央空调初装费24579.72元,共计267171.72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但宋某始终声称自己没钱,无力付款。宋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法官主持双方耐心调解,宋某又以案外人谭某的债权抵顶房款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为了维护司法威严,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法院依法对宋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在此,小编再次提醒失信被执行人,
新房当然比拘留所住起来舒服,
但房子也得是自己买的才能住踏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