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瞧瞧,这不是旁边楼的那个谁吗,欠钱不还被法院在微信上曝光了……”
9月8日,被执行人杨某因在左邻右舍的微信群里成了“名人”而深感丢人,遂委托朋友找到汝阳县法院执行法官要求还款。
2014年,杨某与一厂家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于2014年12月底前还清8万余元欠款,并向该厂出具了一份欠条。后杨某陆续偿还1.5万元,剩余欠款一直未还。该厂将杨某起诉至汝阳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支付拖欠的货款7万余元。
2018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杨某一直未履行,汝阳县法院依法将其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电视、微信上予以公开曝光。杨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被邻居看到后,转发到了附近住户的微信群,被左邻右舍指指点点的杨某深感丢人,这才急忙委托朋友前来还款。
最终,杨某的朋友代其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杨某的失信曝光信息也予以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