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洛阳中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发布时间:2018-09-14 08:56:04


    《扫黑除恶进行时》系列专访,今天播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跃运在采访中讲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八次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中央部署,研究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而且要求全市法院法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专项部署中来,而且我们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案件审理是法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立足点。

    在案件审理中,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事实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狄治民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宜阳县人民法院、汝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红武、韦晓乐等8名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实现了通过审判惩恶扬善、教育感化的强大功能。

    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盯紧抓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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