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少年审判三个延伸编制“和谐网”

  发布时间:2010-08-30 17:08:15


    汝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牢固树立“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三个延伸,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向调查延伸。在具体案件审判中,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庭前社会调查。通过未成年人情况调查表和未成年人家庭情况调查表,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的成长过程、犯罪成因和家庭状况、生活背景等信息,以便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道德教育、情理教育。根据未成年犯的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作出严之有据、宽之有度的裁判,以利其回归社会。

    向调解延伸。强化调解意识,不断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加大调解的工作力度。除加强刑附民案件调解外,延伸和扩大刑事调解的范围,以达到案结事了,实现刑事案件审理效益的最大化。通过释法析理,调处矛盾,慰藉被害人的身心创伤,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修复被破坏的社会经济秩序,使被损害的国家、集体、个人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增进各方沟通理解,达到和谐司法之目的。

    向调研延伸。对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特点、原因、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预防和打击措施。研究矫正未成年犯的方式方法,把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规律,指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审判、矫治、回归一体化的帮教模式,积极参与和落实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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