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洛宁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办案,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到位,强力推动专项斗争在洛宁县有力、有序、有效、纵深发展。
该院先后11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下发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由院党组书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院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审判业务精通、作风素质过硬的5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共计10人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在城关、大原、长水3个派出法庭分别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充分发挥法庭在一线、直接服务辖区群众的区域优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该院先后9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全院干警: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力军”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
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黑恶势力进行立体打击,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力度,通过开展专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座谈走访调研、开展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排查,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严格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严明纪律,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规过问案件干预司法,守住底线,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保密意识,强化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感知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