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监督,通过建立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络机制,采取授课培训、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将行政审判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提出完善执法的意见及建议,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更能够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月12日下午,应洛阳市公安局的邀请,洛阳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张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及各分局、基层派出所一线执法干警420余人,作了题为《涉及公安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应注意的若干问题》的授课培训。
张强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及《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从《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给行政诉讼带来的变化、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常见涉及公安机关典型案例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干警表示:《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自2018年2月8日开始实施,至今已经8个多月,里面规定了许多新的制度,我们的一线执法干警了解还不够深入,对一些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程序把握还不够严谨,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及执法效果。本次授课非常及时,授课的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很接地气,对提高公安干警行政执法水平必定会起到促进作用。